文物征集公告

來源:新寧新聞網(wǎng)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 編輯:張宇昕 2023-05-15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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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傳承紅色基因,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切實發(fā)揮以史為鑒、資政育人的獨特作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新寧縣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革命文物藏品與資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征集反映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新寧地區(qū)革命斗爭歷史的相關實物和文獻資料,重點征集以宛旦平為代表的革命烈士和革命老前輩、歷史人物活動期間的相關實物和文獻資料。

1.與新寧重大革命事件關聯(lián)的內部文件、通知文書、標語傳單、報刊圖書、古本畫冊等;記載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記、自傳、信件、血書、入黨申請書等。

2.與新寧重大軍事工作有關的軍事地圖、作戰(zhàn)電報、指揮文書、通訊器材、戰(zhàn)斗裝具等;戰(zhàn)場繳獲的敵軍物資、裝備、生活用品等。

3.記錄中國共產黨在各個歷史時期領導新寧武裝斗爭以及反映駐新部隊學習、工作、生活、訓練、戰(zhàn)備等方面的照片、膠片、錄像(影)帶等。

4.在各歷史階段與新寧有關的重要歷史人物、革命英烈、愛國志士的肖像及他們使用過的各類生活用品等。

5.在重大革命活動、重大戰(zhàn)役、重大紀念活動榮獲的勛章、徽章、證書、獎狀、喜報,以及代表證、出席證等;中國共產黨領導建立政權機構、軍事機構的軍旗、獎旗、隊旗錦旗、賀幛等。

6.人民軍隊在各個歷史時期的軍裝、軍銜及被裝、草鞋、挎包、水壺、茶缸、雨衣、子彈袋、糧袋、腰帶、綁腿等戰(zhàn)斗裝具和生活用品;各個根據(jù)地、邊區(qū)發(fā)行的錢幣、郵票、反映革命及戰(zhàn)爭活動的契證、票據(jù)、收條、借據(jù)等;廣大人民群眾參戰(zhàn)支戰(zhàn)的農具等。

二、征集方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要求,以無償捐贈為主,以復(仿)制、調撥、交換、寄存(代管)等方式為輔,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無償捐贈文物史料。新寧縣文物局在接受捐贈時,向捐贈人出具收據(jù),收據(jù)中標明捐贈物品名稱、年代、質地及捐贈人相關信息等。對無償捐贈和提供重要文物實物復(仿)制品的,根據(jù)捐贈物品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由新寧縣人民政府頒發(fā)榮譽證書并給予相應獎勵。捐贈數(shù)量大、價值高的,可視實際情況組織捐贈儀式。在文物和實物復(仿)制品陳列展出時或公開出版圖錄時注明捐贈人信息(根據(jù)捐贈人意愿)。

三、征集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即日起,長期有效。

四、征集要求

1.捐贈人需保證藏品來源的合法性,并對藏品的合法性承諾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2.捐贈人需簡要提供藏品的來源、流轉經歷和背后故事。

3.捐贈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須是未進入任何單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縣征集結果前不得將該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給第三方。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新寧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新寧縣文物局)

聯(lián)系人:劉 歡

聯(lián)系方式:0739-4836205 18873987997

新寧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來源:新寧新聞網(wǎng)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

編輯:張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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